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我校举行了升旗仪式。在庄严的升旗仪式后,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政教处副主任赵登科主持活动。
首先,由校长李秀民领读宪法部分章节,师生跟读,然后,集体跟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校长李秀民宣读宪法部分章节。
在活动现场,全体师生接受了一次宪法知识教育。学校利用电子屏、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宣传了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对学生进行了宪法教育。
政教处下发了宪法晨读内容。
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
包括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三
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
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
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图文/政教处